对于李女士的指责,小陈和小芳却另有一番说法:他们的结合是其亲戚撮合的。
不久前,苍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双方都没有聘请律师。
“婚介所有好几种收费方式,我选了其中一种,是300元包介绍成功的。”小陈称,自己支付了300元,已经履行协议的义务,不用再支付别的款项,何况他和小芳结婚也不是李女士介绍的。而李女士称,300元是打电话等帮征婚者联系的费用,成功的话,要按协议书上的要求支付红包。
“我们确实是先通过婚介所认识的,但后来我们觉得性格不合适,又分开了。”小陈说,他从4月2日开始,就和小芳没再联系。他还专门发信息给介绍所,称他们没有在一起。
因为灵溪地方小,他们的一些亲戚朋友了解到他和小芳都单身后,又撮合他俩最终在一起。
小陈坦言,他和妻子9月订婚,10月按照农村习俗结婚,期间确实未将这一消息告知婚介所,因为他们并非婚介所介绍成功的,何况该付的钱也已付过,而李女士所谓的红包费用,他当初签协议时,根本未注意到。
让小陈耿耿于怀的是,他的妻子小芳根本没有签过协议。
李女士称,小芳的登记表确实系她帮忙填写的,因为小芳的多位亲戚都要求她帮小芳介绍,由于彼此都是熟人,平时熟人朋友介绍的都没有填写登记表,不过介绍成功依然要给红包。
对于小陈与小芳性格不和分开的说法,李女士坚持认为,他们之间有矛盾但还有联系。按照当地标准,媒人介绍成功后,有钱人家给一两万元也很常见,没钱人家起码也会给两三千元,她因为是职业化操作,所以事先列明男女介绍成功分别收3000元和2000元,实际上并不高。但“逃单”事件已经不是头一回遇见,之前有几例她得知后,也多少讨回一些红包,小陈和小芳不但不配合还态度不佳,才导致她采取诉讼方式。
小陈告诉记者,虽说不是通过李女士介绍在一起,但结婚毕竟是大喜事,他们原本也想多少给李女士一些红包,不过李女士除了频频向他们讨要红包,还向他们一些亲戚朋友晒“协议”,让他们十分恼火。
苍南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