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各种中介费“逃单”,我们听过不少。可最近,苍南一家婚介所却将一对新婚夫妇告上苍南法院讨要红包。
难不成,“媒人”介绍费也逃单?这家婚介所认为,在他们的介绍下,小陈和小芳走到一起,两人却刻意隐瞒了订婚消息,除了支付理应按约支付的5000元红包外,还要再付1500元违约金。而小陈和小芳却喊冤:他们是经过亲戚撮合才在一起的。
日前,苍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29岁的小陈从事电商。拿他自己的话说,压根没多少时间与外界接触。
“我以前在外地工作,刚回苍南不久,家里在结婚方面催得比较紧。”小陈说,各种“压力”下,他选择到婚介所登记征婚。
记者注意到,小陈登记的婚介所在其官网号称“苍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婚介公司,总面积约170平方米,拥有5个温馨、浪漫、有情调的约会厅”。
婚介所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她现在拥有的会员不下2000人。3月16日,小陈在她的婚介所进行征婚登记后,她当天就介绍了比小陈小4岁的小芳,让他们进行微信联系。
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小陈自登记之日起向婚姻介绍所付费300元,婚介所就为小陈介绍结婚对象,一直介绍到成功为止。最后成功订婚(结婚)的,需向红娘支付媒人红包,其中男方3000元,女方2000元。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如有意隐瞒婚讯的,需另付违约金。
然而在李女士介绍双方认识后,却迟迟没有收到喜讯,多方询问均告知无果。
本以为好事多磨,李女士却意外地在小芳的表姐那里看到了两位新人的结婚照。
“我们向他们讨要红包,但他们拒绝支付。”李女士称,提起诉讼是无奈之举。按约定,小陈和小芳需支付红包及违约金共计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