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秦陵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
昨日,秦陵派出所所长任康劳介绍说,“瑞森”家具店的柜台位置是商场监控的死角,李某的钱包究竟是如何丢失的?从监控里还无法确认。但是监控可以看到,在店员李某怀疑的钱包丢失时段,苏女士从店里出来,一手在拉挎包的拉链,一手在打电话,这也是李某怀疑苏女士偷钱包的原因,于是,她将苏女士的视频截图在朋友圈发了出去。
经过警方调查,是李某的一个同学在苏女士的视频截图上加“这就是小偷”的批注,然后又在朋友圈里进行了转发。
虽然李某未报警,但得知情况后,警方对李某的钱包丢失一事已经立案进行调查。任康劳说,在对这个案件进行调查时,苏女士目前仍然是嫌疑人,其涉嫌盗窃案的嫌疑并未排除。
警方表示,店方在未报案的情况下,自行发布苏女士的截图,还有人在转发的时候称:“这就是小偷”,肯定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市民不能自行确认嫌疑人,“苏女士讨要肖像权和名誉损失的报警属于民事范畴,建议其前往法院通过诉讼进行解决。在此之前,警方已经要求李某删掉朋友圈里面的转发,尽可能地消除影响。”
警方提醒,若物品丢失,即使查到了监控,也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自行对未经警方证实的消息进行发布。
陕西昭应律师事务所主任董为民认为,在这起事件中,李某未报警,未经警方确认,就在朋友圈里传播当事人的照片,还有人说当事人是小偷,这肯定涉嫌侵害肖像权和名誉权,当事人可对李某和商场进行起诉,讨要名誉损失。
华商报记者卿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