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瑞森”家具店店员李某说,23日中午,她将自己的包放在角落的柜子里出去吃饭,回来后发现包里的钱包不见了,里面有1500元现金,还有一些卡,她没有报警,而是告诉了店长。
李某说,24日,店长去商场查看了监控,发现在那个时段有两名顾客进店,一名由其他店员带着,只有苏女士是独自进店的,“我怀疑她偷了钱包,就把她的照片在视频里截了图,通过微信发在了商场的导购群里,问有没有看见这个人。”
到了晚上7时许,李某看到微信群里大家在说这事情,说这个视频截图在朋友圈里转着,还配上了文字,“可能是谁比较热心,想通过这种方式帮我找到偷钱包的人。”
李某说,她发现这个问题后,觉得不妥,就将朋友圈里的照片删了,还让其他人也删掉照片。可这个时候,苏女士已经看到了朋友圈里的内容。
“我觉得对不住苏女士,愿意向她道歉。”昨日,23岁的店员李某说,她一个月工资1500元,她愿意拿出1000元作为对苏女士名誉损失的补偿。
该家居商场办公室一杨姓负责人说,商户是独立经营的,商户的物品丢失,去查询监控,商场也没办法,苏女士找过来后商场也进行过协调,但没协调到位,最后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商户查询监控,也不能让他们把监控翻拍出去传播啊?商场怎么能说没有责任呢?”对于商场的说法,苏女士表示并不认同,她也拨打110报了警,希望讨回自己被侵害的肖像权和名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