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运期间,南京禄口机场公安局接报的旅客各类扰乱机场公共秩序的案件量明显增多。南京机场公安提醒:旅客在外出旅行时,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行使权利也应在合法、合理的尺度内进行,切勿行为过激触犯法律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扰乱机场等公共场所和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