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海的一名男子,通过给零钱、零食等利诱方式,哄骗8名未成年初中男生去网吧包厢等地,并对他们进行猥亵。日前,临海市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此案的发生,也给往往处于易忽略状态的男童性保护敲响了警钟。
2014年8月份的一天,临海市某初中的初一学生小江(化名)在一家电玩店里打游戏,他玩着玩着,发现不知从什么起,身边站了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这个人胖乎乎的长相,对他笑得十分和善,还时不时指点他游戏的玩法。
这个男子自称姓李,他说自己也很喜欢玩游戏,他加了小江的QQ以后就经常和小江联系。单纯的小江没有想太多,觉得对方只是一个友善的“叔叔”,慢慢地和对方熟悉了起来。
之后,李某多次约小江出去,通过送一些零食、给零钱的方式,赢得了小江的好感。随后,李某带小江去了一家网吧,在网吧包厢内,李某特意在小江面前播放黄色视频。巨大的冲击让小江不知所措,李某趁机对小江进行了猥亵行为。
小江并非唯一一个被害人,据临海市检察机关指控:从2012年起,被告人李某多次在网吧包厢等地,先后对8名男童进行猥亵。2014年11月30日,公安民警某棋牌室抓获被告人李某,并依法扣押了存有一些学生照片及淫秽照片等内容的苹果手机一部。
归案后,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庭上,被告人李某自称之前并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到公安机关以后才明白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现在很后悔。”
然而,当公诉人问他,是否知道那些被害人的年龄时,他支支吾吾,承认自己知道他们是初一的学生。
公诉人指出:“本案中,被告人李某虽称不清楚被害人的实际年龄,但其供述自己选定的都是对初一、二学生,年龄大概在在14左右,这表明其对于被害人不满14周岁在主观上应当是知道的。被告人李某为寻求性刺激,多次猥亵多名儿童,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
为什么李某会一心对十三、四岁的男童下手?据他交待,他仅对这个年龄段的男学生感兴趣,对女学生则并不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