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姑娘小何,在义乌一家娱乐场所工作,今年一月,因为急需用钱,她通过QQ认识了一名叫“爱的不夜城”网友,对方自称“陈姐”,说手头有客户,可以介绍“兼职”。所谓的兼职,其实就是卖淫。
小何没想到,认识“陈姐”将近一年,陪了“陈姐”介绍过来的眼镜男十多次,一分钱没拿到,还被骗了一万多。更让她崩溃的是,这个“陈姐”和眼镜男其实是一个人。
刚认识时,陈姐告诉小何,可以介绍兼职,不过每次完事后再付钱,小何没多想就答应了。
20多天后,陈姐发来信息,说有客人出2300元,钱已收到,问她愿不愿意,小何立即答应。
当晚,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开车到青岩刘接上小何,两人在附近停车场发生了关系。
回到家,小何问陈姐要钱,陈说“改天再给”,就没了音讯。过了五六天,陈姐又给她留言,说上次眼镜男觉得小何不错,这一次出2400元,并承诺两次的服务费一起给。犹豫一下,小何还是答应了,随后和眼镜男在附近开了房。
可回到家,陈姐又和上次一样,说服务费过几天再给。接下来几天,小何多次收到陈姐的留言,要求她出台接客,小何拒绝了。
消停了两个多月,陈姐又给小何留言了,说店里缺人手,要她过来帮忙。小何立即回绝。
“信不信把你卖淫的聊天记录送到派出所?”陈姐威胁小何,并说拿4万元就销毁信息记录。
小何慌了,问有没有别的办法解决,陈姐也“通情达理”,提议找人包养她,让包养人把钱付掉。
小何觉得这个办法不错,可找不到合适的人,最终又想到了眼镜男。她尝试联系对方,说出自己的想法,眼镜男爽快答应。
当晚,眼镜男告诉小何,说已把4万元给了陈姐。小何找陈姐核对确认后,两人开始了“包养”关系。
一个月后,小何突然接到眼镜男电话,说自己因为和小何的事被公安抓了,父母花了很多钱才保出来,希望小何先还点包养费。
天真的小何信以为真,想想对方曾为自己支付了4万元,就从银行里取出来1万元给眼镜男。
过了没几天,眼镜男又找过来,说两人去宾馆开房被人拍了监控,对方找到他要钱,否则就发到网上去。
小何没有理会,可眼镜男三番五次找她要钱。她想想要是对方把视频发到网上对自己不好,就又给了眼镜男6000元。
前后拿出16000元后,小何没什么钱了,为了尽快还清那4万元,结束被“包养”关系,她主动和眼镜男约定,每发生一次性关系就抵价1000元。
就这样,只要眼镜男联系,小何都要去,前前后后有十多次,一直到十月份。
小何的一个小姐妹知道了这件事,提醒小何:“是不是被骗了!”
听到这句话,小何如梦初醒,反复思考,最终报了警,前几天,眼镜男落网。
一审查,民警也大跌眼镜,所谓的“陈姐”其实就是眼镜男,小何是被骗色又被骗财。
眼镜男姓郑,浦江人,29岁,开家淘宝店,已经娶妻生子。去年6月份,他突发奇想,不如假装“妈咪”,在QQ上找人兼职,这样就可以骗色了。
随后郑某申请了QQ,取了“爱的不夜城”网名,自称陈姐,在娱乐场所工作,并留下“缺钱可以私聊”的信息。
信息发出后,还真的有不少女子找上门,郑某挑选后,就以陈姐的口吻把自己当客人介绍出去。如果对方来要钱,他就说店被公安查了,或者直接将女子拉黑。
郑某这招屡试不爽,直到小何报警才露馅。目前郑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