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赵映光、实习生黄娇煌、通讯员王露报道: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招嫖,因男网友在事后未付嫖资逃逸,失足妇女谢某恼羞成怒,在男朋友黄某的协助下,重新注册一个账号再次“招嫖”上述男网友,将其诱骗现身后进行殴打,并实施敲诈勒索1万多元。9月18日上午,记者从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获悉,由于打伤嫖客苗某,且犯敲诈勒索罪,谢某及其男友黄某,近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今年刚满20岁的失足妇女谢某系揭阳惠来县人,与27岁的四川籍男子黄某系男女朋友关系。
去年11月18日晚,该起案件中的被害人苗某在位于汕头市大学路的家中喝酒时,手机上的“陌陌”突然响了起来,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子向他发来了一段招嫖信息,请他到汕头市金平区金凤路“X乐住宿”的403号房间嫖宿。
此前有过嫖娼经历的苗某,趁着酒劲答应了对方的邀请。然而,当苗某刚刚抵达“X乐住宿”4楼时,黄某便从楼梯间走过来,一拳将其打倒在地,随后又有两男两女从房间中冲出来,一顿拳打脚踢后强行将他拖进了403号房。
进入房间后,苗某一下子认出了谢某。原来,这完全是一个为了引他出现而精心设置的圈套,向他发去招嫖信息的也并非什么“素不相识”的女孩子,而是三天前曾与他开过房,并且被他逃过嫖资的女网友。
谢某落网后交代,去年11月15日晚,她通过网络聊天和苗某结识并且达成性交易协议。当天晚上,谢某与苗某便如约在汕头市金砂路某宾馆开房玩耍,并先后发生了三次性关系。翌日上午,苗某未付嫖资,趁谢某洗澡时悄悄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