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很无奈:
“我们也想拆!”
为了解开网友们的疑问,近日,现代快报记者围绕“水立方”展开了再次调查。
10月16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了解到,按照一般的流程,在接到相关举报后,城管部门将按规定启动处罚程序,在现场调查取证后,对违建方进行处罚事先告知,对方要是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这一阶段结束后,城管部门将进入行政强制执行阶段,催告违建方自行拆除,要是对方逾时未采取行动,城管部门可在通过区、县一级政府审批后,强制拆除涉事违章建筑。在此期间,违建方也可以提起相应的复议及诉讼请求。
“去年12月港闸法院结案后,我们就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崇川区城管局一名易姓工作人员介绍说,早在今年2月12日,崇川区城管执法局便已下达了强制执行决定书,要求其在今年5月20日之前自行拆除这栋建筑。经城管部门测量,该栋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左右。4月13日,违建方李女士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并于一个月后被南通市城管局驳回。随后,李女士向港闸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开庭前,其自动撤诉。自此,违建方能使用的行政救济已经全部结束。
两度起诉,两度在开庭前撤诉,这给违建方“争取”到了一年多的经营时间。有知情人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李女士在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同时,还在不断地打出“悲情牌”。她向相关政府部门诉苦称,搭建这栋建筑耗费去的1000万元里,包含了十多名下岗工人的投资,希望能体谅她的处境。在跟踪报道该事件的一年多时间里,现代快报记者也曾数度接到李女士的电话,被要求停止继续曝光此事。
由于“水立方”涉及体量大、涉及影响广、投入金额高,今年7月开始,崇川区城管局按照区政法委的安排,开始着手进行强制拆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于9月底前送呈至政法委。要是一切顺利,待风险评估完成并进行公示后,城管部门将对其强制拆除。据其介绍,这也是该局首次在强制拆除前进行此类评估。
“我们也很想拆,但必须得按照程序来办。对方提起行政救济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现在也在联动各个部门动员她(李女士)自己拆除这个建筑。”面对这场冗长的“战役”,崇川区城管局也显得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