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大陈还以用贷款公司借据遮盖报销事件为由,让小吴从贷款公司借出6万多元。明明信用卡的钱还没有还,为什么还借?小吴告诉记者:“当时他不停地求我,说不帮他他就死定了。我当时一心软就答应了。”
大陈从小吴那拿走贷款单的同时,连刚刚借出的6万余元一并取走。虽然后来小吴多次找大陈要钱,大陈以各种借口拖延。直到某天,另一被害者小慧联系到小吴,小吴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另一受害人小卢则告诉记者,大陈被抓获时,自己就在其旁边。直到那时,自己才知道大陈是骗子。通过起诉书,记者了解到,其中有一位郑小姐,更被以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买婚房等为借口,被骗31万余元。目前,多位受害人已联名将大陈告上法庭。
被告人只承认
与3名女子确定恋爱关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触犯了刑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被告人在刑期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在庭审现场,面对公诉人与法官的提问,大陈显得不慌不忙。面对多条指控,全部给予否定,“我没有犯罪”。大陈辩称,8名女子中,只有3人与自己确定了恋爱关系。同时,所有的现金均不经过自己手,更没有使用过她们的信用卡进行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