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现电梯“噬”人事故 四问中国电梯安全监管

www.yingfu001.com 2015-08-02 05:17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中新网杭州7月31日电 (记者施佳秀)继湖北荆州百货商场卷人事件发生后,30日浙江杭州电梯再现“噬”人事故,一名年仅21岁的女孩被杭州电梯夹死。频频发生的电梯事故引发公众对电梯安全的高度关注,也拷问着中国安全监管问题。原本为人们出行提供便利的电梯为何一夜之间成为“杀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目前国内,多少电梯真正做到了?电梯维保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标准化作业流程?据报道,湖北电梯吃人事故中,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报告后未得到有效指令,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间接造成悲剧发生。

  浙江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表示,目前国内电梯检修确实存在问题,检修制度“名存实亡”,检修日期弄虚作假,电梯充满危险因素。

  “维保是电梯安全的重要保障。即使电梯本身有些小问题,但只要维保及时到位,也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避免事故发生。”上海电梯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秦炯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电梯老龄化日趋严重并已进入事故多发期,其中维保不及时、不到位成为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充满危险因素的电梯应该停运,彻底检修,不能带病运行,给居民带来生命安全风险。”杨建华说,检修是电梯运行安全的重要环节,国人应该从事故中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冯钢告诉中新社记者,检修要落实责任,比如厂家跟维修单位签订合同,物业跟业主要确保合同里的责任条款,责任条款要清楚、透明。

  “你这幢楼你要装电梯,实际就是这幢楼里所有的用户集体买了这个电梯,同时就要准备集体的维修基金,不能光用不维修。”冯钢说,维修者要跟用户说明电梯的年限,维修最多能够保证多大比例的安全性,“如果只有20%的安全性,那谁敢坐呢,就要报废。”

  杨建华认为,换电梯的费用较大,需要业主委员会召集全体业主集体出资建立电梯运营费,此外,政府部门也可以考虑设立一笔财政基金,补充物业费不足的问题。

  据报道,电梯运营是“分段式”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一旦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围绕谁来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便会陷入互相扯皮、卸责的困境。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针对电梯里发生的人员伤害,可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由保险公司垫付赔偿,然后向责任方追偿。

  也有专家建议,作为垂直交通工具的电梯,可效仿机动车交强险,建立起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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