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公安机关将朱某抓捕归案。经查,朱某2012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今年1月23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6年4月12日。不料,朱某在假释期间铤而走险,简直是罪加一等。
近日,朱某因强奸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元。朱某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好好珍惜,一而再再而三违法,这是主动再次把自己往监狱里送。他这是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