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强奸者判无期,法院就此案做详细说明。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发生在瑞安的刑事案件,男子田某在目睹亲自被强奸后持刀将施暴者砍死,在逃亡8年后田某最终选择向警方自首,法院最终一审判处田某无期徒刑。
网络配图
2006年,田某和妻子来到瑞安一家汽修公司打工,被安排和男子张某同住一宿舍,这天田某外出回来发现舍友张某正压着妻子侵犯,于是田某便拿起菜刀对张某进行砍杀,最终张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田某带着妻子一起逃亡。
法院解释说明称,因田某外逃8年之久,才指证张某强奸自己,但是由于张某已经死亡,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相关物证(如被害人精斑或其它痕迹等)予以证实。只凭单方面的口供并不能证明张某的行为就是强奸,所以法院认定张某强奸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