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内幕”
明星多数不了解也不使用自身代言的产品
据某位国内经纪人介绍,艺人对自己代言的产品基本是不主动做了解的,都是由参与执行的广告公司提供完整的产品材料。经纪公司多以品牌是否大牌、与艺人形象是否相符,以及代言金为最主要的衡量条件,也不会自己做产品的准备工作,“艺人那么忙,哪有空了解这些产品。都是广告公司把这些工作都做好了,让我们来甄选。”
在产品出现问题后,公众通常的矛头指向是“艺人是否真的了解和使用产品”、“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就来推销是不负责的行为”……某大牌艺人工作室表示,艺人通常很少使用自己代言的产品,只是按照商业要求,在出席公开场合时,把带有其他品牌的标签都撕除,但私下所用的产品并不受限。“当然在产品出问题时,我们艺人的形象确实是会受到很大伤害,但这只是商业上的成本和风险计算。既然拿了那么多钱去代言危险产品,理应要负担更大的风险。”
有位国内经纪人在接受采访时,得知新《消法》将明星代言的责任明确写入,他表示这样的规定确实会让艺人今后接代言时更加谨慎。
新法释疑
替厂家和商家吹牛 明星将被追究责任
民间有句俗语叫“吹牛不上税”,这句话今后用到明星身上将不再好使。新《消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