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驾车撞人父亲来“顶包” 双双被判刑

www.yingfu001.com 2016-06-04 13:17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记者段伟朵通讯员王翔云

  本报讯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6岁的李扬(化名)驾车撞人,却叫来父亲“顶包”。近日,法院对其进行宣判,肇事者李扬和父亲,连同其本家叔父一起被判刑。

  2015年7月11日中午,26岁的洛阳市洛龙区居民李扬与亲友聚餐后,驾车前往伊川县城途中与一辆二轮摩托车“追尾”,摩托车驾驶人瞬间不省人事。

  李扬的一个本家叔叔跟车同行,拨打了120。心慌意乱之下李扬打电话向父亲求助。很快,李父骑着摩托车赶到现场,比120还快了几分钟,随后跟着120救护车一同前往医院。伤者因伤情严重,不治身亡。

  在医院,李父接到了李扬的电话。“爸,我老害怕,你就说是你开的车吧!”听了李扬的要求,李父答应为儿子“顶包”,跟警方“自首”自己是肇事司机。随后调查中,李父坦言:“我当时想着就这一个孩子,就答应了。”同行的李扬本家叔叔也答应为父子俩“圆谎”。7月17日,伊川县交警队出具第一份事故责任认定,李父负事故全部责任。

  然而,父子俩的“约定”根本经不住缜密的司法调查。随后询问中,李扬承认是自己开车撞人。8月10日,洛阳市交警队将第一份事故认定书撤销,出具第二份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扬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伊川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李扬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肇事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积极赔偿受害家人经济损失27.95万元,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李父、李叔两人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相关新闻
    • 征稿启事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址导航 | 虞凌云
    • 赢富财经网:www.yingfu001.com 简易域名:简易域名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Copyright©2008-2022 沪ICP备10023616号-1
    • 赢富财经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免责声明,风险自负。广告商的言论和行为与赢富财经网无关,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特别提示:赢富财经网不作任何“加入会员、承诺收益、利润分成”以及其他非法操作方式进行非法的理财服务。
    • 您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我们
    • 上海网警网络110工商备案360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