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换了人经营,却没有变更工商登记。新东家找人更换门头广告灯箱时,工人不幸触电身亡。事发后,安监部门对快餐店罚款12万。然而快餐店注册人却提出,虽然快餐店是他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但店铺已转让,实际经营者是别人,他认为自己不该承担这份处罚。为此,他将区安监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然而安监局调查的证据显示,他此前装修快餐店留下安全隐患,才造成此次事故。前不久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去年6月,李明把他在玄武区某小区的快餐店转给了王东。没多久,王东给快餐店重新取名,并做了新的广告灯箱。去年9月1日,王东找人来安装灯箱。然而当晚10点左右,工人进入灯箱内连接LED灯线时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玄武区安监局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技术鉴定。
经调查,此前快餐店曾装修一次,当时装修工人从电表箱空气开关单独拉线到门头筒灯上,因此门头筒灯电源不受室内开关控制和保护。另外工人还把控制灯箱电源的双联翘板开关错接为零线,导致按下翘板开关、关闭电源时不能达到断电目的。此外,当天安装灯箱的工人,没有正确佩戴使用符合国标或行标的劳动防护用品,也没有按规定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因此在施工时,他的右手碰到了裸露的铰接电源相线,导致事故发生。
去年底,玄武区安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经过听证等程序,于今年1月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快餐店给予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