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为女儿制最萌校车系炒作 花10万雇人表演(4)

www.yingfu001.com 2015-11-12 08:14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5日晚,北青报记者检索微博发现,在“中国最萌校车”话题下,转发量较大的一条微博中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上这个号码,对方称是他最先发现了这对父女俩的故事并拍照上传。

  紧接着记者向他求证父女俩关系是否属实,对方回应称“是真实的,这就是她父亲为了哄她上学造的玩具车”,但解释称这个车不能上路。当记者询问文中的父女俩是哪个小区的居民,能否提供他们的联系方式时,对方称不方便透露。

  随后记者添加对方微信发现,他在简介中表示自己是某策划公司的工作人员,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几条有关于“中国最萌校车”和“00后萌娃车模走红”成为百度热门和微博热搜的截图。

  昨天,北青报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对方“最萌校车是否由该公司策划”,对方承认此事,称这是为一款游戏策划的广告活动,并表示网文图片中的小车模是一名小童星,自己是她的经纪人。当记者询问能否邀请小车模和当时的“最萌校车”参加活动时,对方告知,小童星的活动出场费为3000元一次,但表示“校车”不归他们公司所有,没办法租借。

  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上该公司一位负责合作洽谈的人士,对方表示“中国最萌校车”是他们近期策划出的比较成功的一个案例,网文中发布的内容是他们策划出的“创意内容”,再通过一些微博大号帮转以及一些网站的转发增加影响力,最终成为微博热搜和百度头条等。“通过故事来植入广告,会传播的比较广泛,影响也比较大。”

  当记者询问图片中的男士与小女孩的关系是否为父女时,他表示,“这都是我们公司找来的模特,不是真的父女,小女孩就是一个小童星。”

  随后,记者询问如果与该公司合作,类似这样植入一款游戏的策划推广活动大概需要花费多少钱。对方表示至少需要10万元左右,并称大概需要3周到一个月时间“就能看到效果”,“肯定能上微博热搜和百度头条,这些都是能操作的。”

  在这次广告推广活动中,这家策划公司为了达到宣传目的用不实内容和小童星进行宣传,是否涉嫌违法?对此,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该策划公司涉嫌违反新《广告法》中关于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代言的规定,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韩骁表示,“从网文图片上看,小女孩正处于该上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代言人,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活动,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且可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而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韩骁同时指出,微博大号或网站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仅是基于有趣而转发,并不承担相关责任。但是,如果明知这是一个广告活动,并且信息未经核实即转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文/见习记者张雅实习记者周璠牛雅倩

  线索提供/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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