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调查
纪委
涉事处长接受异性有偿陪侍,经查属实
随后,记者赶赴扬州市国土局进行调查。在扬州市国土局3楼,记者找到了唐某某的办公室,但敲门之后没人应答,通过玻璃发现里面没人。其所在的耕地保护处同事表示,上午上班没有看到唐处长到办公室。
那么情况究竟如何?现代快报记者随即来到该局纪检组长夷彬的办公室。得知记者的来意之后,夷彬介绍,今年8月初,就有人实名向扬州市纪委举报唐某某的情况,举报内容与贴吧里内容基本一致,市纪委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情况并非完全属实。夷彬称,3月6日晚,唐和妻子一起请妻子从新疆来的同学吃饭,费用是自己承担的。然后,又去了娱乐会所唱歌等,所有消费不是公款。不过,中途接受会所内两异性的有偿陪侍一事,经调查属实。
当晚的具体情况是,晚饭后,唐带着妻子同学一行人员去了帖子里所说的那家娱乐会所(一共4男1女)唱歌。其妻因有事,只是将同学等人送进包厢便离开了。中途,唐邀请了两名会所内的异性提供有偿陪侍。至于消费的价格则并非举报人所说的那么高,唐本人后来在唱歌还没结束就提前离开该会所,最终在会所内的消费是其妻子同学支付的。
有偿陪侍违反多项规定
涉事处长停职接受调查
夷彬介绍,8月3日,扬州市纪委要求市国土局对唐的事情进行立案调查,当天该局研究决定,唐某某停职接受调查。
至于举报人所说的,当时是“唐某某等扬州市国土局的一群公务人员”,在接受宴请后前往娱乐场所消费的问题,立案调查中,扬州市纪委、国土局纪检部门等方面人员进行了多方调查走访。结果确认,当时并非扬州市国土局的一群公务员,也不是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唐和妻子请妻子同学吃饭,以及去会所唱歌,找异性有偿陪侍消费等都不是公款消费。但是,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在娱乐会所接受异性有偿陪侍服务,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10月9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某某行政警告处分。昨天,该局监察室人员给记者看了扬州市国土局对唐某某的书面处理决定。之所以对唐作出这一处理决定,是因为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