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老人到医院就诊,双方已形成医患关系。对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及因果关系的认定属于医学领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在当事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一般都要通过鉴定方式予以认定。
经医疗鉴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注意义务、告知义务履行不足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少部分因果关系。因此,法院酌定医院承担三成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医药费309元、死亡赔偿金76734元、丧葬费694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鉴定费4200元,总计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