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组织未成年女孩卖淫
经审讯,4名嫌疑人交代了以招嫖为名对嫖客实施敲诈勒索或抢劫的犯罪事实。
据嫌疑人供述,每次作案均先由“大哥”张某给女孩们统一安排客人,随后女孩就和一名司机、两到三名打手一同去指定酒店。性交易完成后,由张某打电话对嫖客言语威胁,索要“安全费”,否则就报警告事主强奸未成年少女,或要将嫖客扭送派出所。嫖客大多心虚,选择给钱了事。当嫖客去银行取钱时,就会有打手跟来,如嫖客反悔,打手就对事主威胁恐吓,甚至拳脚相加、抢了事主身上财物逃走。
嫌疑人李某然称,她今年只有17岁,在某聊天软件认识了张某。张某说,她未成年,可免法律制裁,让她只管放心“干活”,每天分她400元。张某手下还有三四个未成年女孩在从事卖淫活动。
6月份以来,该团伙已先后在海淀、朝阳等地作案5起,每次敲诈或抢劫金额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目前,嫌疑人孟某、李某友、李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李某然因怀孕已被取保候审,警方正在全力追捕张某等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