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连做2次人流胎儿还有心跳 换家医院顺利堕胎

www.yingfu001.com 2015-09-12 06:28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自“单独二孩”政策出台以来,不少父母选择生“小二子”,也有家庭因为没有更多精力和金钱来养育,选择了主动放弃。

  去年,刘女士意外怀孕,开完家庭会议后决定放弃生育,没想到人流手术让她吃尽了苦头。两次人流手术后,刘女士感到身体不适,便去医院进行第三次B超检查,结果令人咋舌:B超结果显示,刘女士腹中胎儿还有心跳。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通讯员王敏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於苏云

  今年35岁的刘女士已经结婚9年,和丈夫育有一个8岁的女儿,三口之家日子原本过得和和美美,但是自打2014年5月,一个意外的小生命闯入这个家庭之后,刘女士就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

  原来,刘女士在有了第一个女儿之后就上了节育环,当时医院保证节育环在15年之内均有效。但好巧不巧,刘女士还是在去年5月份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和丈夫几经商量之后,刘女士决定打掉孩子。

  去年5月26日,刘女士来到某医院,医生向刘女士解释“因已经带环无法药流,只能做人流手术”,刘女士便依照医嘱在当天做了手术。

  回家之后,刘女士疼痛难忍且下体常常出血,便在丈夫的陪伴下于6月16日再次来到医院做检查。检查之后,刘女士被告知上次手术并未成功,于是她强忍着痛苦再次接受了人流手术。

  本以为就此可以安心的刘女士回家静养了一个多礼拜,还是觉得腹中异常疼痛,再次来到这家医院做B超检查,这次结果更是让人大跌眼镜,B超结果显示胎儿仍有心跳。刘女士决定再也不相信该家医院,转而入住另一家医院,并遵照医嘱采用药流顺利打掉了胎儿。

  但是经过三次打胎手术的刘女士已然身心俱疲,并且因为长期休病假,她被迫失去了工作。失去了骨肉和工作的刘女士感到悲痛万分,一纸诉状将前一家医院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223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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