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10点,市民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自己想要随女儿将户口迁至长沙,但是长沙的派出所让他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
周先生是株洲市芦淞区人,今年是他在长沙居住的第六个年头,“我女儿2002年的时候就考取了长沙某大学,户口也一并迁到学校。毕业后在长沙工作、成家,我也跟着过去住了6年,现在想把户口随女儿迁到长沙去。”
27日上午,周先生带着自己和女儿的户口簿、身份证,前往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派出所办理迁户口手续。“我原来在那儿办理居住证都非常快的。这次户籍民警说我属于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说不能确定女儿和我的父女关系,需要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一份证明。”
当天下午,记者周先生来到了株洲市庆云派出所,户籍民警通过查询户籍资料,确认了周先生与女儿的父女关系后给其出示了书面证明。户籍民警表示,株洲市民户口迁出所需材料,是要看接受地派出所的要求:“我们能够查询、确认父女关系的,就不会刻意为难前来办事的市民。”
户籍民警表示有独生子女证或其他证件可明确证明父女关系的,就不必跑一趟了。“没有可以确切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也可通过查询档案的方式。有些市民的户籍信息因为年份太久,需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才能够查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