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产被法院查封,买房人迟迟无法办理过户,真相此时才浮出水面。
王某辩称,他是因为生意上的资金出现问题,才急于把房子卖出去,而他所收的购房款被用来偿还其他债务。
面对王某故意躲避执行,思明区法院启动了公检法联动机制,以非法处置查封、冻结财产罪将王某相关的犯罪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思明区法院认为,王某私下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且未将所得的款项用于偿还该院的执行案件,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