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大客车涉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之车上人员较多,情绪激动,多次阻碍正常执法,为避免激化矛盾,26日傍晚6时,交警支队分别向咸阳市公安局、陕西省交警总队和咸阳市安监局汇报情况。
咸阳市公安局局长韩渭云指示交警支队依法对该车查扣,并做好车上人员的转运工作。陕西省交警总队总队长杜清江指示咸阳交警严格依法查处,同时向公安部交管局汇报,协调河南省交警总队及有关部门来咸阳市配合处理。同时,咸阳市安监局与河南平顶山安监部门进行协调。
泾阳交警大队按照指示要求,用4辆警车对大客车前后阻隔,会同派出所民警冒大雨对“和尚”进行长达6个小时的教育劝导,直至27日零时许,将“和尚”们劝离至泾阳县樊尧村村委会进一步做思想教育工作。
经初步核查,该车所有人为河南平顶山汽车运输公司十八分公司,核载36人,实载38人。车辆粘贴检验有效期标识为2013年检。经网上调查比对,该车实际检验有效期截至2010年1月31日,车辆状态为注销,涉嫌报废运营。当日,泾阳交警大队锁定了客车司机的身份,该客车司机持A2驾照,不能驾驶大型卧铺客车。
经泾阳县宗教局及平顶山相关部门确认,车上拉载的全是假和尚,是平顶山市宝丰县武术杂技团的表演人员。6月26日,大客车拉载38名“和尚”从河南平顶山出发,沿310国道、关中环线,途经渭南、西安、咸阳等地,准备前往甘肃演出。
6月27日上午,平顶山交警部门和车辆所属运输公司相关人员到达咸阳市,同泾阳交警大队进行对接,共同开展案件处理。目前,乘车“和尚”由河南交警部门安排自行撤离,涉事车辆已于28日在咸阳进行强制解体报废,有关后续工作正在调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