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派出所一名基层民警表示,他为公众开具的户籍证明有效期是两个月,而这个期限是由系统自带的,打印文件时自动生成。假如证明不规定有效期,户籍证明纸页就有可能被他人使用,就会产生风险。但该民警表示,当地开出的母子关系证明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也没有注明有效期限。
该民警介绍,现在全国开证明都没有统一格式,才会出现公众为“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困扰的情况。而她个人认为,一般亲属关系都是基于血缘关系,规定有效期确无必要。
王满传认为,各种证明可视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政府的“简政放权”除了解决审批多的问题,还应解决“审批难”和“审批乱”的问题。“审批难”可体现为“奇葩证明”数量多,需对前置条件进行清理;“审批乱”则体现为审批程序和标准不同。
有户口本却不能证明“我妈是我妈”,必须通过“证明”来证明母子关系,这样的案例在网上能搜索出不少。
户口本上虽然记录了诸如最高学历、婚否、服务处所、职务等信息,在不少情况下,还是需要学历认证、无婚姻登记证明、在职证明等额外文件来印证。那么,记录了如此多信息的户口本,是不是“最没用的证件”呢?
对此,中央党校教授、户籍改革专家王海光认为,户口本有存在的必要。且从历史沿革来看,户口本的权威性甚至比身份证还要高。至于婚姻状况等信息需要附加证明,这需要相关部门在户籍管理或身份管理工作中做出改革。
王满传则表示,户口本的这种尴尬体现了政府部门共建信息平台的必要性。其实,公安、民政等系统都有各自的信息平台,但没有互联互通,导致公安机关发的户口本无法得到承认。因此,进行共享信息平台的建设,各部门共享个人或企业基本信息,就显得非常必要。
舒朗沈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