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卖亡父名下汽车 先要开爷爷奶奶死亡证明

www.yingfu001.com 2015-05-28 07:24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爷爷奶奶过世已经50多年了,老家还在辽宁省,我真不知道怎么开这个死亡证明?”最近几天,长春市民刘先生打算把已经过世父亲名下的车卖了,需要办公证,却遇到了难题。不确定老家具体地址

  刘先生今年43岁,4年前,父亲过世了。他说:“在我父亲名下有一辆车,挺旧的,也没人开,我和母亲、姐姐商量后,大家决定把车卖了。”卖车需要先办一个继承公证。

  25日,刘先生的爱人在一家公证处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除了需要母亲和姐姐到场外,还需提供爷爷奶奶死亡证明等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都没有问题,可是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太难开了。”刘先生无奈地说,他们老家在辽宁省,父亲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当年父亲是上大学来到长春,并在长春定居的。“爷爷奶奶早就过世了,我父母结婚的时候,他们就不在了,我母亲都没见过他们,咋证明啊?”

  “姐姐和我都是在长春生的,和老家那边的人都没有联系,就知道老家在辽宁省葫芦岛附近。”刘先生找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和社区,而长春的派出所和社区根本没法证明。

  “父亲如果在世都已经81岁了,爷爷奶奶如果在世也都得100多岁了。”刘先生说,他看到新闻“证明你妈是你妈”,觉得很可笑,没想到类似的事就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老母未见过公婆

  说到为卖车办公证,还需要自己公公婆婆的死亡证明,刘先生75岁的老母亲王大娘也一筹莫展。

  “我和老伴结婚的时候他父母就过世了,我都没见过两位老人。”王大娘回忆说,老伴曾经说过,他家兄弟姐妹五个人,他最小。他的父母是1960年一年去世的。而王大娘和老伴是在两位老人过世近两年才结婚的,结婚后,他们也没有回过老家,而且老伴的哥哥姐姐也早都不在了。“我甚至不知道公公婆婆的名字。”王大娘说,老伴过世4年多了,现在办他父母的死亡证明,真不知道咋办。

  公证处:爷爷奶奶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的业务科长孟祥和说,刘先生办理的是继承公证,按照《继承法》,刘先生的父亲过世,在继承人范围中,爷爷奶奶也和配偶、子女一样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继承公证时,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所以公证人员才会要求刘先生提供。

  “结合个案的不同情况,对于形式要件的要求也不同。”孟祥和说,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不到的话,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开具老人确已死亡的证明。另外,根据不同的案件,还可以提供老邻居等关于老人已死亡的证人证言,或被继承人单位人事档案中关于父母的记载等辅助依据,使得公证人员有理由确信这一事实。“这不但是法律规定,更是对利害关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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