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男子李某因感情问题持刀捅杀女友及其女伴,逃亡11年后因备受精神折磨而投案受审。
据指控,2003年6月11日,生于1984年的李某因感情问题,在兰州市雁滩南河路一处民宅前与前女友石某发生争执,并将石某及其女伴赵某杀害,李某逃离现场。2014年6月27日,李某到临夏县公安机关投案。李某供述,因为自己的杀人行为和逃亡生涯已使其精神快要崩溃,承受了很多压力,最终决定投案。
5月11日,兰州中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某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害女子石某家属提出了赔偿43万元的多项损失外,还要求李某赔偿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另一位被害人赵某家属也提出了55万元的损失赔偿。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