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原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庆云归案后,主动退赃90万元,但最终被指控收受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此后张庆云多退的赃款又被返还给张庆云本人,目前已返30万元。(8月8日 南都报)
按照常理说,贪官受贿“吃”多少就得“吐”出来多少,再根据受贿金额进行领刑,事情就结束了。如果把贪赃吐脏比喻成一道“数学题”的话,它就应该是道简单的加减法。然而发生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张庆云的审理案件可没这么简单,让笔者疑惑的是,为什么简单的加减法却怎么也算不清楚呢?
根据张庆云在庭上的表现,我们不难看出他是真心悔过了,他在庭上几度哽咽,几乎说不出话,称收钱后觉都睡不好。笔者相信这样一个人肯定该坦白的坦白,该交代的交代。所以他主动退赃90万元,您想想如果这90万不是赃款,他会傻到拿出自己的积蓄当赃款“吐”出来吗?反而落得个“栽赃”的罪名吧!
在贪官受贿审判这道“数学题”上往往掺杂了太多的“猫腻”,由张庆云一案就可见一斑。有时候一道“数学题”还得算上“人情事故”这一个因子,还得加上“案中案”这一个可能,没准还会牵连出背后“大哥”这只黑手!也许正是这些不确定因素,导致了一道简单的“加减法”怎么也算不出个结果来!
笔者就是想建议下纪检、司法机关,能不能更多的从为民的角度出发,拿出追求事实真相的勇气来。人家都吐出赃款了,“多的钱哪里来的”就那么难查吗?还是不敢查?时下,正是“打虎拍蝇”的攻坚阶段,希望我们的纪检、司法机关拿出“一查到底”的勇气,顺藤摸瓜让老虎、苍蝇不再到处横行。
经济良好,打压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