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货车
本报讯 (夜线报道组)昨天凌晨,在海淀区肖家河附近一条马路上,一辆微型货车超载行驶,货物长度、宽度超出车厢近一倍。见到此景,过路司机无不担心这辆货车有侧翻或者货物坠落的危险。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辆车斗长度约有2米的微型货车,车上运载的泡沫塑料等货物离地高度约为5米,货物长度、宽度均超出车厢一倍,上面的泡沫塑料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坠落的危险。
因为车上货物向后延伸实在太长,根本看不见该车的车牌。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昨天,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对超长、超宽、超高的车辆,每违反一项,处以100元罚款并记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