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张生上路练车出事故导致两人死亡,记者昨日从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获悉,这起事故中驾校教练苏强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而学员张生不承担任何责任。
去年8月11日8时许,苏强以教练员身份随车指导学员驾驶重型教练货车,驾校学员张生驾驶该教练车沿105国道青山段由北向南行驶,将同向后方吴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挂倒,致吴某当场死亡,摩托车乘坐人陈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