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举报案例通报:“峨眉流氓猴伤人”上榜

www.yingfu001.com 2014-04-22 16:47 中国网我要评论

  国家旅游局4月21日发布《旅游投诉举报案例季度通报》,山东、四川、北京、上海和重庆等五个地市的景区或旅行社不幸成为首季旅游投诉经典举报案例。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在通报中指出,此举为曝光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同时以案释法,指导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在首季通报中,“峨眉流氓猴伤人事件”赫然在列。

  春节期间,顾女士带着父母去峨眉山旅游,当顾女士一家来到清音阁生态猴区时,有位男士过来问跟不跟猴子照相,并且说猴子很听话,会摆各种动作,顾女士心怀疑虑,因为以前在网上看过猴子咬人或者把人推下山的事,所以考虑后拒绝了照相。顾女士一家人继续游览,走到一个小桥上时,突然窜出来好几只猴子,直奔顾女士一家人身前,这可把一家人吓坏了,赶紧躲闪,由于母亲躲闪不及,一只猴子咬了她的小腿一口,然后开始翻口袋,没翻到东西,又把顾女士母亲的右手大拇指咬伤,伤口长达一厘米左右的,鲜血直流。

  事发后,咬人的猴子逃之夭夭。顾女士赶紧呼救,希望能有景区的工作人员前来帮助,然而并没有景区工作人员出现。一位好心的游客告诉了顾女士景区医务室的位置,顾女士赶紧带母亲去了医务室。在医务室,顾女士按医生要求交了100元,为其母亲注射了一针狂犬疫苗。医生叮嘱老人回家后要打破伤风针。回家后的几天里,顾女士带母亲去医院数次,打了四支狂犬疫苗和一支破伤风针。过了十几天,老人的右手还是活动不便,医生说要观察处理。顾女士觉得母亲没有招惹猴子却被猴子咬伤很是委屈。

  顾女士认为,景区内没有猴子咬人的警示标牌,景区工作人员也没有口头提醒,景区应该对母亲的伤害承担责任。于是顾女士与峨眉山景区管理部门协商赔偿,在协商无果后,顾女士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国家旅游局《旅游投诉举报案例季度通报》分析认为:本案中,顾女士母亲在景区内被猴子咬伤的小桥附近并没有相关的警示标志,景区没有尽到安全警示义务,所以对于顾女士母亲受到的损害,景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景区应该赔偿顾女士母亲支出的医疗费等费用。

  按照《旅游法》第八十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该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记者用“峨眉山猴子伤人”关键字搜索发现,近几年峨眉猴子伤人事件不是个案,推人、咬人、抢东西,这些峨眉山上的一景的保护动物,似乎很放肆,在猴群分布最多的清音阁生态猴区存在安全隐患也曾被相关媒体报道,峨眉山猴子甚至被游客冠以“恶猴”之名,有网友早在200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不是猴恶是管理不善”,从叙述的事件经过看,似乎和此次投诉的顾女士经历相似。网友对峨眉山景区没能对游客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异常失望和强烈不满,对管理人员疏于管理和对受伤游客的冷漠与熟视无睹非常愤怒,希望景区加强管理,让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时隔多年,猴子依然在山上伤人,在“猴子伤人事件”中到底是猴子的错还是景区管理不善?峨眉山景区对猴子的管理、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的游览环境是否已经提升?景区医务室应对突发伤害事件是否具备最好的处理条件、医务人员的态度是否有改善?记者将后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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