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受审
人民网北京4月11日电 今日上午9时,“秦火火”(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秦火火”称:“首先,我要对几名被害人表示我的歉意。对于张海迪,我的行为从道德上都是说不过去的;对于罗援,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他是逃兵,是对他的无端诽谤,我说他家人在国外定居,也对他的家属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对于杨澜,她作为名人,名誉是几十年打拼下来的,我几篇微博就毁坏了她的名誉,给她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是很不道德的事情。我的手段不光明正大,我今天站在这里也是咎由自取。”
最后, “秦火火”称:“我想说,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为此我付出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失去了在网络世界遨游的乐趣。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网络上的自由空间,真正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我就是前车之鉴。”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被告人秦志晖被法警带离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