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2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参加追悼会被拍了照片,居然在没有得到自己的许可下,就在殡仪馆内滚动播放,投诉之后,殡仪馆还是继续使用她的照片,这让刘小姐很难接受,于是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殡仪馆告上了法庭,并索赔70万。
2010年6月,刘小姐母亲过世。她与家人一起在殡仪馆为母亲办理了追悼会。2013年,刘小姐的外婆去世,又在该殡仪馆举办了悼念仪式。在仪式中,她却意外地发现了自己2010年悼念母亲的照片在殡仪馆大厅的电视机里滚动播放。原来,殡仪馆用了她的照片进行人文关怀理念的宣传。
刘小姐找到殡仪馆进行投诉。殡仪馆撤掉了部分含有刘小姐肖像的照片。但是截至4月份,刘小姐发现殡仪馆还在其业务综合大厅内播放其照片。她将殡仪馆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2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判决殡仪馆停止侵权,赔偿刘小姐经济损失3000元,精神损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