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王某与小梅约定来到铜山新区一家宾馆。在客房中,王某拿出家中那台使用多年的老款富士相机开始充当起“专业摄影师”。
几个简单的动作拍下来后,王某认为小梅穿着衣服太蓬松,看不清身材,要求她脱去外衣再拍。小梅依言而行,但是在拍完内衣照之后,王某以“不够透明”为由,要求小梅把衣服全脱了。
小梅愣了一会,但还是答应了。再次进行各种动作的拍摄后,王某留下一句“等待通知”,便迅速离开宾馆。小梅本以为过几天王某就会打电话通知自己被录取,却不曾想王某在随后一段时间再也没有联系她。
2013年11月,小梅接到了王某的电话,电话中,王某要求小梅和他发生性关系,如若不然就将裸照发布到网上。听到对方这么一说,小梅感觉一阵眩晕,但担心自己裸照外漏,便答应王某的条件,与王某发生性关系。
本以为这场噩梦就此结束,但自从王某得手以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拿裸照要挟小梅与他发生性关系。今年2月21日,王某再次找到小梅,小梅气愤之下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