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刚满21岁的他一时冲动杀了人;28年间,他无端被人打骂从不敢吭声,总感觉警察就在身边;28年后,49岁的他选择投案自首,他说“逃亡的生活太苦”。这28年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且看《法制日报》记者一一道来。
□本报记者王春
□本报通讯员康婷韩露
“我是个杀人逃犯,我想自首。”5月15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大门口来了一名中年男子,他和保安说完这句话后,全身仿佛被抽干了一样,一屁股坐在门口的台阶上。
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来到金华市公安局门口,将男子带走。
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名叫傅某,是28年前一宗杀人案的在逃人员。
模仿武侠小说杀害同村小孩
“一开始就后悔了,现在自然也后悔。”审讯室内,傅某用这样的开场白说起28年前的那宗杀人案。
上世纪八十年代,高中毕业的傅某是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六石村少有的文化人。高中毕业后,傅某就到了孝顺布厂工作。当时,能进入布厂工作,是当地人梦寐以求的事。可傅某并不珍惜这份工作,不好好上班,对厂里的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甚至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每个月的工资几乎全被输光。
也就在这段时间,傅某打算在孝顺镇上买商品房。可因为赌博手里没有一分钱,面对买房所需的1万元,傅某十分头痛。
1988年8月30日,是傅某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日子。那天午后,21岁的傅某在家休息,躺在床上一边胡乱地翻着武侠小说,一边想着买房子的事。同村的几个小孩在他家门外玩耍,嬉笑声搅得傅某更是心烦意乱。傅某看到在门口玩耍的几个小孩中有一个叫小忠的,家里生活条件不错。喜欢看武侠小说的傅某决定模仿小说桥段,杀了小忠,向他们家敲诈要钱。
打定主意后,傅某向小忠招招手,让他走到房间里,便伸手将小忠掐死,之后将尸体埋在自家老房子的猪圈里。
当天下午四点多,小忠的父母发现孩子不见了,开始四处寻找,许多村民都自发加入寻人队伍。傅某听到外面的动静后,决定第二天寄出敲诈信。
“小忠在我们手上,你们要拿8880元放在金华至义乌公路边的大树下,不给钱就要杀害他。”
傅某故意将字体写得歪歪扭扭,反复读了几遍后,最后画上一只黑手,写下落款:黑手党。
次日凌晨,傅某将敲诈信和小忠穿的裤子、凉鞋,悄悄地摆在小忠家门口。
令傅某没想到的是,那天上午,他看到许多警察出现在村里。他知道事情迟早要败露,连夜潜逃,从此开始了长达28年的逃亡生涯。
逃亡28年没和父母通过电话
“28年来,我身边没有一个亲戚朋友。”傅某满面泪痕交代了逃亡28年来的经历。
当年,傅某杀了小忠后,和家人连一声道别都没有就直接往福建方向逃窜。他整日东躲西藏,四处打黑工,无端被人打骂,从来不敢抗争,不敢把委屈向人诉说。因为他是命案在身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有时因一点小事与别人发生矛盾,即使认为自己是对的,也不敢大声与对方争吵,担心对方闹到派出所。
福建、西藏、云南、贵州、江西、安徽……傅某说,他已经忘记了自己到底走过多少个城市。虽然很少说话,但还是害怕工友们怀疑。每天都要考虑怎么躲藏,每个地方都不敢久留。
尽管日子慢慢过去,可傅某却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杀人在逃人员。“这些年,我过着鬼一样的生活。”说到这里,傅某垂下了头。
28年的逃亡生涯,让他丧失了太多的亲情——傅某觉得自己像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更要命的是,自从逃走后,他再没有和家人取得联系。逢年过节,是傅某感觉最痛苦的日子。周围的人都回家了,他只能继续在异乡一个人过年。遇到有人问为什么春节也不回家?他只能埋头撒谎称,自己没有家。
28年的逃亡路,让他倍感痛苦——在逃亡的28年里,傅某最害怕的还是听到警笛声。他没有睡过一天好觉,每天活在恐惧中,总是感觉警察就在身边。思念、惶恐,让他度日如年。夜深人静时,从噩梦中惊醒的他多次想过去自首,但杀人偿命的恐惧又让他退缩了。
随着公安机关基础排查工作力度的加大,特别是浙江警方为G20杭州峰会安保维稳而开展的各项任务持续有效推进,傅某更如惊弓之鸟,下定决心投案自首。
回到金华后,傅某做的第一件事是来到婺江边。“快30年了,我终于回家了。”傅某在江边坐了一个小时后,打的来到金华市公安局门口,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办案民警介绍,对于自己选择投案自首,傅某流露出从没有过的放松表情。傅某感叹28年的逃亡生涯,已让他的身心不堪重负,选择投案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