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的火车票
旅客罗某乘高铁出站时发现丢了车票,但他认为自己的手机上有订票信息,可确认已买过票,不过火车站还是要求他补交票款。为此,罗某将上海铁路局告上法庭。昨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罗某退还补票款的请求。对此,罗某表示将上诉。
事件回放
30岁的罗先生是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昨天下午,他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去年11月27日,他通过铁路客服中心12306网站购买了一张南京南—无锡的G7039次二等座车票,票价84.5元。11月28日,他在南京南站进站后换取了纸质车票,经检票乘坐了G7039次列车。
到达无锡站之后,在出站前发现纸质车票不见了。他向出站口检票人员出示了12306网站发送到自己手机上的订票信息,并出示了身份证,表明自己已经购过票。不过,工作人员仍要求罗某补交票款84.5元,并加收了2元手续费。罗某认为,他已足额支付了票款,铁路部门要求加收车票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在交涉过程中他被怀疑逃票,精神上遭受了痛苦。
今年8月,罗先生将上海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退还补票款及手续费合计86.5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