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押上法庭
涉嫌假借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山西省慈善总会名义,以投资“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能够获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骗取280余名被害人共计4600余万元,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共计3000余万元,昨天上午,被告人李长宾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起诉书显示,李长宾是北京国联华闻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国华闻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3年5月3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4日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逮捕。
检方指控,李长宾于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间,假借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山西省慈善总会名义,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投资“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能够获取月投资额4%至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钱。
李长宾在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朗琴国际大厦11层等地,与被害人签订《慈善快乐行购机合同》等合同,骗取280余人4600余万元,至案发造成实际损失3000余万元。
检方认为,李长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身穿蓝色号服、手拿一沓材料的李长宾被带进法庭,他留着花白的胡子,在回答问题时声音洪亮,说起慈善语速极快。
对于检方指控他涉嫌集资诈骗罪,他予以否认,不同意检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并称他自己也是受害人,也被别人骗了。他说自己借了4600多万元,先后救助了2.1万人,是一个大善人。
李长宾说,2010年10月,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姜某。姜某说自己有钱,也有中华慈善总会的批文,他认为项目挺好,可以救助很多人,因此就同意和姜某合作做这个项目。李长宾说,姜某出钱、出项目,他负责提供投币箱和广告的招商,广告收入俩人再分。但是2011年7月20日后,他发现姜某等人偷偷把钱转往别处,项目变味了,姜某等人说投资可以得到高额回报,于是他就把账户冻结了,当时账户中还有1000万元,他把钱都还给了投资者。
根据一些被害者的描述,他们之所以相信李长宾,是因为他打着的是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山西省慈善总会等机构的名义。在宣传“慈善快乐行”计划时,李长宾都会高调地宣称自己是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爱基金秘书长,他们一直都认为这是中国福利基金会的官方项目,因此才相信。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李长宾的头衔非常多,其中有天津市“阳光工程”先进个人、中华公益慈善功勋人物奖和中华爱国慈善家奖、国际和平奖得主等,如此多的“名头”让众多被害人对他深信不疑。
在推广“慈善快乐行”项目时,李长宾选择通过新闻发布会、推介会这些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一些受害者表示,他们参加过李长宾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看到自己的大照片及参与慈善的事迹在新闻发布会上播放,对自己参与活动的真实性曾深信不疑。
而李长宾许诺的以投资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能够获取月投资额4%到8%的高额回报,则更加吸引了众多受害者。
昨天上午9时30分,有约20余名的被害人参加了旁听,并且有两名作为代表参加了庭审。据这些被害人介绍,他们来自北京、天津、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等不同省份,外地的被害人都是近几天特意赶来北京参加这个案件旁听的。
被害人辛女士介绍,她在李长宾的忽悠下,先后投资了100万元,“我是听他说‘慈善快乐行’活动是被民政部门批准后才投资的,他说他自己捐献了100万元,后来我才知道他捐献的100万元就是我和另外一人给他的钱,然后去拿项目。”
一位从河南来旁听的李女士说,她投资了40万元,因为这件事被骗了以后,她已经和家人产生矛盾,现在都不敢回家了,一回家就吵架。据她了解,被骗的人之中还有更惨的,住院的住院,闹着自杀的也有,“弄得大家都没办法过日子了。”而一位来自山西的老先生说:“本以为‘慈善快乐行’会带来慈善,没想到却带来了灾难。”
经济良好,打压金银